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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律师行业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宜昌召开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3日作者:宜昌市律协
5月2日,全省律师行业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宜昌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马安骏、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颂银主持会议,宜昌市司法局局长张德才代表市司法局致辞。
本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全省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联席会议精神,通过试点,探索律师执业廉洁风险教育、排查、防范、预警处置工作领导和运行机制的经验,总结律师执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规律,促进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职执业,为全省律师行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与会代表参观了2012年全省律师行业三个试点单位之一的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详细了解该所党的建设、文化建设、人员规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执行、青年律师成长等情况;会议听取了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等三个试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对2012年以来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经验介绍和2013年增加的四家试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对试点工作的表态发言;马安骏等领导为七家试点单位授牌。
岳琴舫会长指出,要通过试点总结律师执业廉洁风险防控规律,促进律师行业规范执业。同时,希望充分利用执业律师的政治敏锐性,用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努力做到有政治信仰、有法律信念、有执业道德、有业务素质,为实现执政党和全社会的清正廉明,为法治中国贡献我们的力量。
马安骏副厅长代表厅党委对全省律师行业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律师执业风险防控的重大意义。加强律师行业执业风险防控工作,有利于强化律师队伍建设,优化行业管理服务,净化律师执业环境,促进律师事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坚持职业操守,有效规避执业风险。律师是法律的运用者、法治的推动者,必须忠实于国家法律和制度,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依法执业。同时,要切实加强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的工作。三是科学实践探索,扎实开展试点工作。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律师执业风险防控意识;要抓好制度建设,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构建执业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律师事务所要牢固树立“政治建所、诚信立所、人才强所、管理兴所、党建带所”的办所理念,遵循循序渐进的发展规律,积小进为大进,逐步形成品牌,推动湖北律师行业有大的发展;要注意四个结合,即思想教育和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相结合、业务学习培训和执业行为规范相结合、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注重防控和处置相结合,抓重点,把握关键环节;要抓好载体,丰富试点内容。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协调指导到位、检查督办到位、总结宣传到位,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省司法厅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陶峥嵘、省律协秘书长刘元生、宜昌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领导和武汉、襄阳、荆门、黄冈等地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领导、监察室主任和试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等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